近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件,被告人小张(男)被红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小陈(女)是某传媒公司的一名主播,作为刚入门的新手,她关注了不少拥有百万粉丝的大主播。一天,小陈打游戏时认识了网友小张,聊得甚是投缘,于是便互加了微信,平常时不时地聊上几句。几天后,小陈发现小张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仔细一看,竟是她一直关注的“百万网红”,于是赶紧给小张发微信确认。面对小陈的好奇,小张一点也没掩饰,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就是那个“百万网红”,还要小陈替他保密。此后,小陈与小张的联系逐渐频繁起来,不久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小陈陷入甜蜜的幸福里,她没想到小张人长得帅、有名气,拥有那么多粉丝,却偏偏对自己情有独钟,这让她认定了小张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为了让小张吃得好一点,小陈经常给小张点外卖,小张也从不推脱,甚至习惯了找小陈付款,小陈认为:“既然喜欢小张,花这点儿钱不算什么。”图为双方当事人外卖订单信息
一个月后的一天,小张以“工资没发,车没油了”为借口向小陈借钱,小陈二话不说给小张转了一笔钱。过了两天,小张说自己出车祸了,需要钱治疗,小陈连忙给小张再次转账3000元。就这样,二人“网恋”半年多的时间里,小陈通过各种形式向小张转账人民币12万余元,其中包括小陈全部的积蓄,以及向父母借款2万元、银行贷款6万余元,通过信用卡、支付宝套现近2万元。此后,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小陈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无奈之下,小陈找小张还款。小张则告诉小陈自己有辆豪车,准备把车卖掉还钱给小陈,并承诺自己一定会娶小陈。小陈听后十分相信小张,开始省吃俭用还信用卡,还时不时给小张点外卖、充话费。又过了一个多月,小张依旧没有还钱、卖车也没下文,除了“要钱”几乎不与小陈联系。在小陈的再三催促下,最终小张向小陈转账250元,此后不再联系。失望过后,冷静下来的小陈回想起两个人相识以来的经历,才发现自己从来没见过小张,每次提出视频通话小张都以自己的摄像头坏了为由拒绝,转账的银行卡户名也不是小张的名字,借款的名目与其描述的经济实力极不相符,想到这些,小陈意识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2023年9月,小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面对近600页的证据卷、300余条的转账消费记录,红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逐个进行比对梳理,确保证据链条完整。梳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曹妍发现,一些转账、付款的金额缺乏证据材料,被害人小陈的陈述也不够详实。承办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人员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调取流水明细及相关证人证言,准确认定了涉案金额,为后续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经查,2021年12月,被告人小张通过网络游戏与小陈相识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小张谎称自己为某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络红人,骗取小陈的好感,后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在二人“恋爱期间”,小张虚构发生车祸需要赔偿对方、家中有事急需用钱、本人患病需要治疗等理由及利用小陈对自己的感情,共计骗取钱款123452.08元,且均已被其挥霍。最终,红桥区检察院以小张犯诈骗罪向红桥区法院提起公诉。红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网恋需谨慎对于从未见过面或仅在网络上见过照片的人切不可轻易相信更不能将自己的家庭、身份等信息告知对方也不能将自己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信息告知对方如发现被骗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案来源:法治日报、国家反诈中心、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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